北京外国语大学历史学院2025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0:00 点击数:
北京外国语大学历史学院
2025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研究生院《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院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制定2025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做好2025年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
一、个人申报
1.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按培养计划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其他科目合计不合格不超过1科次且经补考合格。
(7)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良好及以上,非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8)所有申报“推免保”专项计划的学生,须通过由学生处“歆苗计划”骨干训练营综合能力考核,依据成绩排序决定“推免保”计划的推免专业考试资格。所有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参加由校团委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依据成绩排序决定“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推免专业考试资格。
(9)“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保”专项计划名额不按学院分配,全校学生可自由申报。申请“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涉外法治人才本硕贯通培养”专项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已通过“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获得拟录取资格。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① 在校期间因违法受过任何法律处罚或因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受过纪律处分;
② 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③ 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
2.申报材料与时间节点
2024年9月13日—9月14日17:00。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免申请表》)及综合素质分证明材料。
注意:
(1)申请人须将综合素质分证明材料送“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最后一列的认定部门审核,并加盖认定部门公章。未加盖认定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无效。
(2)《推免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下载”栏目下载。
二、学院组织方案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制订如下细则:
1.成立历史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教学主任、各教研室主任任组员。
2.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并对本院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
3.成立历史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由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中具备高级职称的五名成员组成,负责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4. 学院安排辅导员及班主任参与推免工作,关注推免招生所在年级动态及突发应急。邀请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作为学生代表参与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并进行监督。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将在推免招生所在年级公开公示。
三、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评价成绩为百分制,由学业成绩分和综合素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分占85%,综合素质分占15%。
(一)学业成绩分
学业成绩分 = 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指培养计划前三学年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
学业成绩分为百分制。
(二)综合素质分
学校通过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学生工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分为百分制,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详见《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四、材料报送与信息公示
学院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工作,并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出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后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
在报送拟推荐学生名单到研究生院后,将在学院官网(网址:https://globalhistory.bfsu.edu.cn/index.htm)对名单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推荐学生的成绩、排名不实,被他人举报并查实者,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必要时将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3.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推免工作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
(1)申请学生若有直系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学校或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3)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其他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再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申请公派境外留学。
(二)凡进入推荐名单者(含各专项计划),承诺不放弃推免生资格,否则由申报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①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② 研究生入学前未同时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者;
③ 研究生入学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处分且在影响期内者。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25年度研究生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院公布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学院教务:88812956 邮箱:gh@bfsu.edu.cn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88816246、010-88816244(传真);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外国语大学历史学院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