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院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实施办法
毕业实习已正式列入我校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属于本科学生必修学分的教学内容。为了进一步落实我校本科学生毕业实习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教学大纲。
一、目的、任务
毕业实习是本科学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其目的是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对社会、国情以及专业背景的了解;拓宽视野,巩固所学专业知识,培养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敬业、爱岗的职业道德,激励学生的创业精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管理
毕业实习属于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学院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分管副院长负责相关工作的规划与部属,教学主任负责相关工作的推动、检查和重要问题的协调处理,教务秘书负责具体实施毕业实习教学工作。
三、时间、地点与单位
1. 一般应安排在第六至第七学期之间(大三与大四之间)的暑假,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后。实习时长不少于2周。
2. 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地点一般在京内。如有学生拟在京外实习,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由教学主任批准并交院办备案。
3. 实习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院推荐的实习单位,也可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由教学主任批准并交院办备案。
四、内容
实习内容应当与所学专业、历史学学科以及本学科所涉及的相关学科或工作领域相关。
五、基本要求
1.在校本科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教学,获得实习学分,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的写作、答辩等事宜。未参加毕业实习或毕业实习未获认定者须重修,否则不予毕业。
2.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管理。
3.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如实填写“毕业实习报告表”并及时交回院办。
六、经费及其管理
相关经费专款专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报告表》
北京外国语大学历史学院
2022年4月7日
附:《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报告表》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报告表
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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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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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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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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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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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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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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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报 告
(含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工作、体会和主要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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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鉴定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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